关于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注重源头治理的建议

时间:2016-06-01    来源: 人大办

关于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注重源头治理的建议

天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第27号

官扎营、宝华地区代表 冯秀娟

  

  目前,食品添加剂市场依然存在商品良莠不齐的情况,部分产品的安全标志并不齐全,个别商贩甚至私下售卖违法添加物,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一日三餐无法回避,一提起添加剂就产生恐慌心理,面对形形色色的食品又该怎么办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我认为必须筑牢“三条防线”,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一是筑牢安全隐患查处防线,加强源头治理,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筑牢群众自觉防范防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对伪劣食品鉴别力;三是筑牢科学监督管理防线,监督关口前移,落实风险防控,强化技术监管支撑能力。

  一、源头治理和追溯机制很重要

  没有好的原料就生产不出好产品。这句话对于作为主体责任人的食品企业来说,是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来说,是履行职责,为社会大众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再好的产品,一旦原料出现问题,首当其冲受到牵连的是企业。无论是肉类、蔬菜等农副原材料还是米、面、油等工业化生产的原料,食品企业在使用时都是慎之又慎。但是最近几年,上游原料出现的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等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但凡有良知的企业在采购原料时都不会视同儿戏。索证索票,质检报告,自行监测,一样不能少。即使如此,像某些农副产品、生鲜肉类,在随后的生产销售中难免会在监督抽检中出现问题,此类事件也曾见诸报端。食品企业面对层出不穷的违法现象,单单依靠自身化验室设备和现有检测能力,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向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是直接处罚食品加工企业,还是进行源头治理,追溯到上游原料制售厂家,答案理应是后者。上游原料厂家逍遥法外,让食品企业独自担责,这显然是有失公平。在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郑重地在此呼吁:凡出现上游原料出现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事件,执法部门一定要一查到底,把好第一关,坚决贯彻源头治理和追溯机制,将贻害公众和社会的原料厂家绳之以法,拔除制售“非法添加剂”的根源。

  二、知识普及和科学引导很必要

  社会上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如违法添加剂,老百姓首先认为是食品企业负全责,可是不知道部分食品企业(个别明知故犯的企业除外)是替原料厂家受过挨了板子,食品企业是生产方,不是监管方,监管主体是行政执法部门,有些连企业也监测不出来的非法添加物,行政执法部门就不能坐视不管,只是罚款了事。作为一位从事多年食品行业的工作者来讲,我认为有必要让公众充分认识违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的区别,食品添加剂被公众误读,人们对各种食品添加剂产生的心理恐慌现象,是由于普通公众缺乏相关的必要科学知识所致。比如牛奶中的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金华火腿事件的敌敌畏显然也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多种,其中香料、香精类的最多,达到1800多种。事实上,近年来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问题食品中添加的大多是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对公众进行知识普及和科学引导很有必要,无论是社区的近距离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还是各类大众传媒的科学引导,都可以逐渐解除老百姓的疑惑和担忧,学会认识它,懂得分辨它,分辨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另外,人们平时购买食品最好选择正规可靠的渠道和来源,这样食品安全才相对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落实食品安全执法很关键

  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等法规对于食品添加剂从审批到使用范围、使用量都给出了相应的规定。目前,虽然我国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缺失,这与我国食品添加剂种类的不断增加有一定的关系,而各种添加剂检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也需要一定的过程。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需要各级农业、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法律和标准为准绳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坚持违法必究。奖罚要分明,关键在落实。一方面对信誉良好的企业要“榜上有名”,进行推广和宣传;另一方面,对于出现违法制售非法添加剂的厂家坚决取缔,责令退出市场。在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共同防治“非法添加剂”,让它无处藏身。从而保障食品市场的良好环境,消除人们的恐慌,还给消费者绿色健康的饮食生活。

  

  

  

对区人大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冯秀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注重源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天桥区目前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0家,为更好地对辖区内企业从源头上把好关,有效地进行监管,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实施食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辖区内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科学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监管频次和检查内容开展监管工作。全面实施网格化、标准化监管模式,探索“双随机”检查模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涉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监管信息。

  二、强化食品监督抽检。组织完成食品安全国抽、省抽工作任务,开展小作坊产品抽检。积极开展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后处理工作。加强抽检结果的分析研判,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对不合格后处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对违法行为决不姑息。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落实市局部署的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农残兽残、“两超一非”、假冒伪劣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制定治理问题清单,设计标准化检查表格,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调度。

  五、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严格从原材料进行把关,尤其对食品添加剂的进货验收开始设立进货台账。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进货厂家、合格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入手,严格把关。对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进行登记管理,严格按GB2760进行,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继续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结合实际,完善小作坊监管体系,推广小作坊专业村治理,探索集中园区化等模式。指导各所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等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黑作坊等违法行为。

  七、全面实施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员(师)制度。贯彻落实新法要求,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员(师)条件、职责等内容。全面部署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员(师)考核工作,提升从业者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夯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八、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选择白酒、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督促企业以全过程记录为基础,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可追溯,产业链上下游有序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

  九、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严格过程中“人、机、料、法、环、测”的管理,严格行为约束,落实企业自查制度,确保各项规范得到自觉执行。

  十、继续鼓励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推行HACCP、GB22000、GMP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最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