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开放小区综合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6-06-01    来源: 人大办

关于加强开放小区综合管理的建议

天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第42号

南村地区代表 徐兆锋



  由于我区改造时间较久,加之单位的关停并转和破产,使得我区居民楼多为开放式,而管理和维护,仅仅依靠辖区办事处居委会,所以造成环境差、治安差、管理差等问题。

  为改变这样的局面,建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办、镇结合自己辖区的实际情况,成立或者引进物业,实现综合管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利于民,使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治安秩序得到改善和提高。

  

  

  

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兆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放小区综合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和2015年12月6日《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济房物字〔2015〕1号)两个文件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了天桥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韩利师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人员任小组成员。该领导小组就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试点工作确定了试点小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整治改造具体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正在实施过程中。

  改造方案中首先把南村和北坦两个小区作为试点工程,目前已经开工。其他试点的整治改造工作也将按照制定好的计划逐步展开。

  建议中您提到的各项问题,已全部列入了改造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主要集中在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由各办事处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见具体实施。

  1、改善环境差的问题,具体改造内容如下:整修老旧小区内道路及小区周边背街小巷,依法合理设置、制作小区公示牌、信息栏,统一规范室外招牌、霓虹灯、广告牌等;补栽花草树木、绿化院落;增建、增划小区机动车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修建非机动车停车棚;修缮补齐路灯、楼道灯;修缮屋面防水、落水管、散水、楼道门窗和楼梯扶手,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漏雨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

  2、改善治安差的问题,具体改造内容如下:安装单元防盗门和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疏通小区疏散通道,配置完善小区消防设施。

  3、改善管理差的问题,具体改造内容如下:新建、新增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用房,配置养老服务设施等。

  4、“成立或引进物业,改善居民环境,实现综合管理”的意见,在区老旧小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中已经提出,改造完成后会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结合民意来选择合理的物业管理方式,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要进行告诫和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其违法行为,使得小区治安秩序得到改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