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6-06-01    来源: 人大办

关于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

天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第45号

北村、驻军地区代表 周红文

  

  老旧开放式小区道路狭窄,空间有限,由于没有物业管理,车辆尤其是外来车辆无序停放,严重影响社区面貌和居民生活。建议:

  1、在条件具备的开放小区逐步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小区进出口设置门栏,规范管理。

  2、由城管部门对违法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现象进行清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交警部门统一设置停车泊位。

  3、交警部门跟进加强巡查,对乱停乱放予以处罚。

  

   

  

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周红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和2015年12月6日《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济房物字【2015】1号)两个文件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了天桥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韩利师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人员任小组成员。该领导小组就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试点工作制定出了实施方案,确定了试点小区,列出了工作计划,整治改造具体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过程中。

  改造方案中首先把南村和北坦两个小区作为试点工程,目前正在施工中。其他试点的整治改造工作也将按照制定好的计划逐步展开。

  关于您提到的开放式老旧小区道路狭窄、空间有限,没有物业管理,车辆无序停放等问题,已经列入到整治改造的内容当中。老旧小区改造需主要完成: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由各办事处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见具体实施。

  您建议的“在条件具备的开放式小区逐步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小区进出口设置门栏,规范管理。”该建议在整治内容中已作为可选整治项目,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新建、改建门卫值班室,使得小区主入口设有门卫室,安装门禁系统,实施封闭式管理,从而达到规范管理的标准。

  您建议的“由城管部门对违法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现象进行清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交警部门统一设置停车泊位。”该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已经纳入到改善小区环境设施这项整改内容中:增建、增划小区机动车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达到合理确定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按照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车辆停放有序(建有车库的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施设备应配置齐全并保证正常使用),无擅自占用小区道路、绿地停车现象的标准。对非机动车的停放,也要规范有序,修建非机动车停车棚,合理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使非机动车也停放有序。

  您提到的建议,具体改造将会按计划逐步实施,逐步解决车辆无序停放影响社区面貌和居民生活的问题。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