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广告牌匾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6-03-16 来源: 人大办天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第1号
官扎营、宝华地区代表 孙向军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加,住宅小区住宅房屋商用情况普遍,居住区内各种牌匾、广告随意设置、悬挂的现象十分突出。
从经济发展角度讲,大量小公司、家庭小作坊式业户的不断涌现,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助于群众自主创业。但因生产经营而随意设置大量广告牌匾,却给城市环境和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主要包括:
1、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现在工商注册制度允许使用民用住宅进行商业经营,经营业户存在在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置宣传展牌的现象,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侵害了小区居民权益,小区居民意见极大。
2、造成了安全隐患。住宅小区建设出发点是居民居住,并不具备商业行为安全标准,广告牌匾材质及悬挂方式的不固定,特别是现在高层建筑较多,广告牌匾倒塌、坠落等导致砸损汽车、伤及行人的事故时有发生。
3、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面貌。住宅小区内设置各类橱窗广告、户外牌匾、横幅标语、霓虹灯箱等,五花八门、杂乱无序。已经严重影响城市生活空间,还破坏了城市社区原有风格。
为提升城市品位,维护公共安全。营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城市形象,建议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广告牌匾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1、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住宅小区广告牌匾设置加以规范引导,注意户外广告与各种建筑和谐统一。
2、严格工商注册。目前看禁止改变住宅小区住宅使用性质不现实,但工商等部门要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要指导物业开辟专门的商用场所,对需住宅商用的要增加消防审批验收。
3、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充分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对不符合规范的住宅区内广告牌匾依法取缔,以保障居民的基本安全和充分休息的权利。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向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广告牌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广告牌匾管理的建议很有必要,也十分及时。我局接到您的建议后,领导十分重视,在全局中层干部以上业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研讨。通过研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按照我区今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立即付诸实施。
针对住宅小区广告牌匾设置问题,我局工作人员首先对我区住宅小区广告牌匾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封闭式小区内广告牌匾设置较为规范,开放式小区临街广告牌匾设置大多没有统一的尺寸标准,且存在无任何手续违章设置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按照目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以及济南市关于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有关规定,联合各辖区办事处向临街的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根据济南春季风较大的情况责令广告牌匾设置业户对户外广告牌匾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应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对户外广告牌匾电路设备的安全。对各类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损坏和异常,应立即修复,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天桥区城管局(执法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