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1-18    来源: 人大办
关于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5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天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沈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14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我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克服案件多、人员少、任务重等各种困难,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实现新跨越、再造新天桥”提供了强大司法动力和司法保障。

  一、以强制性为根本,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为发挥执行工作的强大威慑力,我院充分利用各种强制措施,连续开展执行会战,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分别采取了司法拘留、查封、扣押财产、冻结、划拨存款等强制措施,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2014年依法限制高消费1296 人,强制申报财产2496人,限制出境1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了一大批多年未结的“抽屉案”、“沉积案”,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758件,结案1707件,当事人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2.61亿元;报结的案件中,实际执结617件,实际执结率36.15%。2015年1-7月份,新收执行案件1427件,结案782件,执行标的额共计3亿元。2014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排名第一,2015年上半年继续名列前茅。

  在2015年7月市委政法委对我院2014年执行工作进行的专项巡查活动结束后,巡查组对我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巡视组在巡查报告中指出:2014年,天桥法院执行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一性两化”的思路履职尽责。执行局局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在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全局实行扁平化管理,全员办案。注重执行工作整体建设,适时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行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抓好监督指导。不存在违法干预干警执法办案情况。

  二、以规范化为抓手,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一)完善各项制度。为规范执行工作,我院注重总结运用执行工作积累的经验,加强执行工作的“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对执行工作实行扁平化管理,坚持局长、庭长办案制度,提升干警独立办案水平。建立和完善执行备案、立执分离、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听证、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报告制度,案件执结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执行期限实行黄牌警告制度。

  (二)定期案件研讨。执行局各庭每周召开一次案件研讨会,对本庭出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探讨,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形成合理化解决方案。对于各庭通过研讨会依然无法解决的案件,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解决不了的,提请分管院长报审委会研究。这种规范有序、逐级上报的案件研讨制度,对于合理分配执行力量,解决承办人后顾之忧,全面提升执行效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严格三个程序。第一严格执行分案程序。2014年初,我院加强了对执行立案分案工作的管理,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均随机分配到两个业务庭,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第二严格执行款过付程序。我院制定了《执行过付款管理规定》,严格遵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过付程序、过付时限。执行款物过付,采用双人把关,不仅要经过合议庭合议,而且必须由庭长和分管过付款的局领导签批。全年近6000万元过付款,无一笔过付款因过付迟延、手续不当出现问题。第三规范评估拍卖程序。执行局和技术室联合制定相关的程序规定,对执行案件评估拍卖财产的具体程序、公告发布时间、发布次数等进行规范,简化了有关手续,上级法院对我院所做的有益探索给予了高度肯定。

  三、以信息化为助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

  我院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科技化对执行工作的推动作用。2014年,我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完善了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查控信息平台,为每名执行员配备了单兵执法记录仪,全面实现了执行信息与审判信息、社会诚信系统的对接。2014年下半年开始,在最高法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我院对2006年至2013年间的8278件执行案件进行逐案核查清理,完成案件信息核查,案件信息录入,案件材料补充等艰巨任务,八名干警专职从事专项活动的案件清理和信息核录工作,在全市第一个完成达标验收。

  (一)利用信息化,打击制裁失信行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19日,共将354名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失信名单库,占同期全市法院录入总数的42.45%,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录入数量名列第一;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共将7524名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托微博、微信、法院官方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都受到了信用惩戒。截止2015年7月31日,277人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惩戒而主动来院履行了义务,据统计,仅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义务标的额就达到917万元。

  (二)创新公告送达手段,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在执行案件中经常出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传统的公告送达方式往往采取登报的公告形式,不仅费时费力,往往效果也不好。为此,我院采取了在微博、微信、网站刊登公告的方式,不仅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提升了公告送达的效果,拓展了被送达人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这一创新型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适应执行工作效率化的要求,在全市法院得到推广。

  (三)运用远程系统,解决执行不规范难题。我院率先在全省为执行人员配发单兵执行记录仪,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执行工作不规范、取证难的局面。通过远程系统,及时回传现场情况,两年来从未出现因执行现场纠纷引发的上访和闹访。今年6月9日,最高院沈德咏副院长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山东调研期间,在省高院集控中心借助我院执行员佩戴的单兵记录仪,现场调度观看我院正在执行的三个执行案件。执行干警着装规范、程序严谨、文明执行,在与指挥中心互动中,语言规范、行动及时,赢得现场最高院、省高院领导和全国人大代表的一致赞誉,为此,我院执行工作也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批示和通报表扬。

  四、以受监督为保障,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我院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按时完成交办事项,耐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进行整改。我院执行局现有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29名,其中,正式人员18名,法官有8人。虽然面临人员少,案件多,工作压力大的问题,但是我院始终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强化领导干部和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坚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通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观看廉政教育记录片、到廉政基地参观、家属助廉等形式,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过去,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的认识到,缓解执行难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市委政法委关于我院执行工作的巡查报告准确地指出了我院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个别法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二是法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开展执行工作的能力与信息化的发展水平还不适应;三是执行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个别案件存在卷宗文书制作、送达不规范的现象;四是执行工作强制性不足,强制措施采取不到位;五是执行联动机制还不完善,查询手段较为单一。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执行公平,提高执行实效,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强制性作用。实践证明,许多执行难问题都是由于偏离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造成的,一味迁就妥协,反而导致恶性循环,难上加难。因此,今后要在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进一步发挥强制性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司法拘留、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并实行最严格的信用惩戒措施,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执行信息公开措施,建设维护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执行信息录入的要求,确保各项执行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对执行远程指挥系统改造升级,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等单兵作战设备,更好的与全省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协调运作。拓宽司法协助网络平台范围,加大与工商、公安、税务、房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认真做好与最高院网络查控平台的联接,强化网络查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破解执行难题。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下大决心、下大气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现有的案件研讨、立执分离、过付款发放等制度,规范执行案件流程,强化节点控制,明确采取强制措施、财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任务和时限要求,彻底改善粗放式执行,切实将执行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对干警的执行实行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监督。严格按照市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流程期限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流程管控,避免产生新的执行积案。

  (四)高度重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通过配齐配强执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狠抓廉政教育,完善监督制度等措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格的考核、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吃拿卡要、态度冷横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违法违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以这次人大审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我院的执行工作扎实、健康、有序开展,为促进我区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