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1-18    来源: 人大办
天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5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城建处处长 刘兆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于八月份对全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召集相关科室、部分街镇就《条例》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了座谈,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统筹协调城管、公安、环保、市政、河道、环卫等职能部门,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有效提升了市政设施水平和城市形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1、市政设施管理体系健全,制度措施到位

  一是加强道路施工管理。为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行为,保护市政设施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了《道路刨掘审批程序》、《城市道路刨掘修复标准》,有效避免了无序刨掘情况的发生;二是突出专项治理。以井箅井盖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摸清各类管线底数,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辖区管线单位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处理管线维护施工,井盖损坏丢失等问题。配套完善了《市政局责任清单》、《岗位责任制》和《市政设施联络员制度》、《日常巡查维护制度》。促进了专业维护和属地管理的融合。结合道路养护维修安排,科学制定管线挖掘方案,从源头上堵住无计划、无审批的拉链工程。

  2、以工程建设为突破口,整体提升市政设施水平

  一是按照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要求,近年来启动市政道路改造工程50余项。高标准实施了无影山路、无影山西路、泺安路、东宇大街、粟山路等十余条道路的拓宽改造工程,有效的解决了雨污混流、管线混乱等问题,极大的提升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全收集工程。投资3200万元对制锦市、北坦、工人新村、无影山及堤口等片区,实施雨污分流和地下管网设施改造升级;三是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偏街背巷及小区道路的综合整治,对218条道路进行了专业维护,铣刨修补路面16.15万平方米,换补人行彩色花砖5.9万平方米,调整更换路沿侧石2.7万米,整修非标井盖2740座,更换井篦子709个,道路养护面积达31.6万平方米,累计投资3700万元。极大的提升了城市形象。

  3、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规范履职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市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一是急群众之所急。依托市政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处理街镇及群众的相关求助。井篦、井盖缺失不论归属,“先解决,再协调”。年均义务掏挖污水井7000座次,雨水井7500座次,外运污泥2800立方米,疏通地下管线15000余米;二是严格管理,文明施工。科学安排工期,缩小围挡范围,避免夜间作业。把道路让给行人,把方便留给群众;三是加强与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的协调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违法刨掘、偷盗破坏市政设施的犯罪行为,近年来,共查处违章施工、私挖乱刨道路案件28起,盗窃、毁坏市政设施案件100余起,都及时得到处理,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

  二、存在的问题

  1、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老城区范围管网老化情况日益严重,雨污分流工程尚未全面覆盖;滨河新区的北三办范围除几条主干线外,大部分道路未正式纳入市政管理范围,且缺少人行道、路灯及排水系统,功能不完备;二环北路道路损毁严重,周围管网不配套,淤积堵塞致使排水不畅。

  2、市政管理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开放式住宅小区大多存在建造年代久远,公共设施标准低,且长期处于无人维护状态;部分单位宿舍由于调整改制、实行房改等原因,产权单位逐步退出了对公共设施的管理;新建小区范围,部分由开发商代建的市政道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达不到市政道路的标准要求;高架路下桥涵管理较为混乱;背街小巷及小区道路管理养护存在盲区。

  3、市政设施养护经费不足。由于资金紧缺,市政设施养护基本上是进行简单的修修补补,对设施功能提升和保护作用有限;卡脖子路、断头路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影响了道路通行和城市形象。

  4、市政管理网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群众对《条例》的内容不了解,相关市政的咨询投诉一般是通过12345转办;区市政部门没有路灯管理的职能,维修更新周期长;存在重工程、轻管理倾向。

  三、几点建议

  1、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以尊重群众生活与发展愿望为出发点,积极引导驻地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市政管理,努力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一是通过网站、电视、热线等平台宣传《条例》,与群众互动,听取群众意见,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市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主动贴近群众,不管是工程立项、规划设计,还是巷道改造、道路开挖、管网施工,采取座谈、听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我管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支持市政工程建设。

  2打好规划建设基础。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综合配套与管理的意见》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准确定位、适度超前、分批分期实施的原则,配套完善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积极争取纳入市投资建设项目,以此带动市政工程设施水平的整体提升;结合旧城改造、片区开发和城中村建设项目,打通断头路,拓宽卡脖子路,提高交通微循环关键节点道路通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3、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依照市区两级共同投入与分级负责的现行体制,配套建立区级市政设施养护经费增长机制。根据市政设施维护标准及工作量,科学核定财政预算资金;同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及运营城市基础设施,探索PPP项目方式用于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途径,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直接融资的渠道。

  4、完善管理运行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便于落实的市政管理网络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对道路、管网、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编号建档,实现管理对象数字化,以信息化共享促进市政管理的精细化;二是将市政设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加强巡查管护,及时发现、现场制止、随时上报市政设施的损毁破坏行为,避免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制定奖励政策,鼓励驻地单位提升改造自管市政基础设施,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对周边市政设施的管控。逐步实现专业养护、执法巡查和社会参与的市政设施管理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