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2-06-30 来源: 人大办天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2年6月27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五月份对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卫生局局长毕思忠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召集相关部门、部分企业代表就《条例》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银座健身中心天桥店和祥云酒店,部分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能,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目前我区公共场所绝大部分已基本达到卫生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率均超过98%。
1、严把准入关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区政府在工作中,重点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年度监测漏检单位,及时提醒并告知监督单位进行补检。严格按照卫生监测标准和规范,对公共场所空气卫生质量及公共用具进行卫生监测,对监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目前,我区对持证单位的监测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90%以上。
2、创新管理思路,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为强化公共场所规范化卫生管理,我区印制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手册》,免费发放给经营业户,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自身管理水平,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不断开拓思路,自2009年起逐步在全区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信誉等级公示制,并在经营单位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使广大消费者能够直观了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并督促相关负责人能够更好改善环境卫生。目前我区达到A级的企业2家,B级200家,C级140家,量化分级率为100%。
3、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对卫生许可申报流程及许可材料进一步规范,许可材料填报表全部网上下载,极大的方便了服务对象;二是推行“一站式服务”、“四心服务(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和“提前介入服务”,保护、引导公共场所经营企业良好发展。积极主动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合审批、集中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服务方式,极大节省了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三是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内部开展专项学习培训,扎实有效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多家企业在给区卫生监督部门赠送的锦旗上,称赞其“执法到位,服务到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不足,配套设备不全,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目前,我区共有公共卫生场所单位469个,从业人员1.8万余人,但卫生部门具有监督执法资格的在岗人员只有23人,其中负责公共卫生管理的仅有4人,且人员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取证装备、车辆不足,要承担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与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相适应。
2、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公共场所监管存在空白和盲点。根据《条例》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目前纳入我区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5项,且对饭店、商场(店)、书店和健身场所界定了面积。而网吧、保健品商店、按摩房等新兴行业和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公共卫生场所成为监管盲区,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加以监管。
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结构复杂,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特别是“五小”行业(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由于其经营者多为下岗职工、特困户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而且流动性较大,对《条例》的具体内容缺乏了解,遵守和维护公共卫生重要性认识不高,自觉性不强。又因这些从业者自身经济基础薄弱,经营场地、环境有限,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不及时,部分理发店甚至将毛巾等直接在马路上晾晒。
三、几点建议
1、努力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关乎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一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执法意识,不断扩展信息渠道,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二要加强与办镇和社区居委会的联系,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特邀卫生监督员或志愿者,充实卫生监督员队伍;三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完善配套设施,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
2、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与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长效管理。积极协调卫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增强信息共享,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我区人员流动较大、人口比较聚集的火车站、长途车站、动物园及其周边,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卫生配套设施的建设,减少细菌、害虫的滋生,进一步净化环境,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对 “五小”、新兴行业等小型公共场所,如门头房、路边摊点等,组织卫生、工商、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减少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扎扎实实地将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3、强化培训教育,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在做好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引导和教育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守法经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尤其对“小、散、偏”的经营业户,通过发放彩页、举办街头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学法与守法相结合,用法与护法相统一,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使《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每个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并通过各种方式,依靠多方力量,在全社会营造《条例》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