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体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06-16 来源: 人大办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由区人大科教文卫处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6月份对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体育局宋剑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体育法〉,努力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区全民健身中心、黄台社区健身苑、新城社区羽毛球馆、桑梓店镇刘庙村、小张村等健身场点及体育设施,分别召开了由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各办镇文体站长和部分村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育健身设施有了较大改善,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加强,体彩发行连年获得好成绩。区体育局先后荣获了省群众体育工作、体育彩票工作、全民健身月活动、老年体育工作、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等多项先进单位,2008年获得省体育彩票十佳单位,还荣获了济南市各项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市后备人才贡献奖等荣誉。
1、各级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区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每年都与体育局、两镇和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将体育工作列入考核目标。体育局和各办镇分工负责,体育局制定发展计划,确定工作方向;各办镇文体站组织辖区内的健身队伍,积极开展各类健身活动。
近三年,我区用于体育事业的投资近1000万元。仅2007年建全民健身中心,就投入200万元。2008年区财政拨体育经费从25万元/年,增加到50万元/年,达到1元/人的国家标准。区体育局筹集体彩公益金200万元。市体育局投资237万元。各办镇和村居也加大了对体育健身的投资,黄台社区健身苑在完成一期工程后,又开始了二期工程。
2、加强体育场所设施建设,活动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
全区现有体育馆5个,400米标准田径场10个,200米以上田径场21个,小型运动场23处,篮球场35个,排球场8个,棋牌室6处,健身广场6个,健身苑2个,健身路径245条,健身器材近2000件。
城市社区安装健身路径120余条,健身器材1300余件。准备今年再增加健身器材147件。两镇120个行政村都有健身路径,其中体育局为90个村庄修建了健身场所,安装健身器材184件。我区现有国家级先进社区1个,省级先进社区5个,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2个,黄台社区健身示范苑已列为全运会参观点。
学校体育场地的规模和标准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器材配置基本达标。有9所中小学建有塑胶场地。部分企事业单位也拥有一定的体育活动设施。
在全市首创成立区体彩管理中心,体育局连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体彩发行2007年列全市第二名;2008年列全省第三名,获“十佳”称号。
3、体育活动多种多样,运动成绩不断提高。
全区有体育指导员1084名,健身队伍145 个,每天早晚活动。举办了区老年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近千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获市老年人运动会男、女团体第一名。各办镇、企事业单位也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2008年全区共举办体育比赛66场,参加人数15000余人。
学校按规定开设了两课一操,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而且定期举办区、校运动会及各种体育比赛。五十一中举重队获省举重比赛第一名,十三中女子篮球队、十五中女子排球队等体育传统项目优势明显。
注重发现和培养后备人才,输送运动员近百名,多人在世界和省级比赛中获奖,射击运动员何娜破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记录。我区在市第四届青少年运动会上,获得金牌33.7枚,总分804分,列十个县市区第三名。
二、存在问题
1、体育健身工作发展不够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之间、办镇之间、单位之间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不均衡。学生和老年人对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较高,中青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经常、不普遍。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体育工作亟待加强。
2、健身路径的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健身路径的设施存在损坏、丢失、废弃现象,有的健身场地(路径)堆有杂物或挪作他用。对健身路径设施的维修、更新,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对旧城改造及市政工程等需要迁移的健身设施,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
3、公益性体育场所的数量、面积,不能适应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因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尚未对公众开放。新建居民小区多数未按要求配套建设体育场地或设施。
4、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管理体制,使区级体育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审批和管理,影响了区体育场所设施的规划布局工作,削弱了对经营性体育场所的有效监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体育健身意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体育法》、《全民健身纲要》的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体育健身的积极性,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风气。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力度,提高体育健身的水平和质量,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健康开展。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更多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要注重发挥办镇村居、部门单位和体育协会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
2、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开辟更多的健身路径,增加健身设施。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办镇、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建设体育健身场所。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放学校等单位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政府投入体育经费和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要向社区、农村和企业倾斜。体育健身设施要考虑到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特殊要求,满足各类人群进行体育健身的需要。要做好全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工作,抓好旧城(村)改造中新建居民小区体育场所、设施的配套工作。
3、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促进体育健身活动的健康发展。对侵占体育场所、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场所用途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维护、修理、更新、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健身设施进行维护修缮,保证正常使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使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纳入属地化管理,发挥其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体彩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体育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水平。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运动成绩,努力使我区竞技体育上水平,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