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04-25    来源: 人大办


关于检查《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3-4月期间,由张光格副主任带领、财经处牵头、吸收人大代表参加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执行水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财经处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沟通、查阅资料、制订实施方案;3月中旬组织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邀请区水务局高级工程师为检查组成员详细讲解了水法的有关知识和我区水资源情况。4月上旬,检查组先后来到大桥镇大庄水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大王庙引黄灌区进行实地察看,听取了区农发局局长宋光强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中旬,分别听取了区黄河河务局、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药山街道办事处村居书记、两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法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水资源的基本情况是:水资源总量为14617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191万立方米,地下水6406万立方米,客水6020万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009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38万立方米,地下水3636万立方米。我区城市居民生活年用水量为2044万立方米,农村人畜用水量为324万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1654万立方米,农业生产用水2420万立方米,全区年平均总用水量约为6442万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2002年10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实施的,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努力,使全区水资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区水务局被省水利厅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系。区政府高度重视水事监管工作,于2001年成立水政监察大队,隶属于区水务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等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制定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体系等措施,提高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多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水法学习宣传,近年来,共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横幅50余条,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提高了全民法律观念和节约、利用、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依法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区水政监察大队不断加强自身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程序,制定了《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水行政案件审批备案制度》、《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依法加强对破坏水利设施、私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封井保泉整治活动,通过采取措施,共封闭自备井100余眼,破获多个非法打井团伙,收缴大量打井器具。

  (三)工程建设,利农利民。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是水法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区水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我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农业生产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加强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于1996年的大王庙引黄灌区是我区农业灌溉的主渠道,干支渠共26条总长100.4公里,各类配套建筑物108座,总计供水2亿多立方。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灌区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与当前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不相适应。区水务局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对引黄灌区进行修复清淤,另一方面建设了桑梓店镇高王村提水泵站工程和大桥镇大庄村田间灌溉渠系配套工程等一批小水利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灌溉条件。

  二是加强了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利用鹊山水库的水资源,建成日供水2万吨的水厂,铺设村内外供水管道600余公里,累计供水100万方。黄河北两镇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强自来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保障。

  三是加强了生态项目工程建设。近年来,区政府先后投资6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大桥镇风沙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大桥镇土地沙化治理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开挖疏浚沟渠、完善农田林网、新建桥涵建筑物、整修生产路等,工程的实施,有助于项目区涵养水源、减轻洪涝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大大改善了黄河北地区水资源环境。

  (四)强化环保,保证水质。区环保局按照水法要求,不断强化水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杜绝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以及偷排偷放污水等现象的发生。加强了鹊山水库周围工业污染源的排查和监督,保证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水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群众对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不足,水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仍需要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形势日趋紧张,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容乐观,某些单位和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认识不足,甚至还存在私采地下水的现象。

  二是水利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以大王庙引黄灌溉区为例,已运行十多年,渠道、桥、涵、闸等设施老化失修现象严重,灌区节水灌溉措施较少,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造成水资源浪费。大桥镇大寺河、桑梓店镇齐济河也出现设施老化、河道淤积严重等问题,存在河道排洪能力下降,两镇排涝困难等忧患。

  三是水政执法力量不足,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目前,我区水政监察大队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较少,执法装备落后,执法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象大王庙引黄灌区是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征收的水费远远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农村自来水工程目前也没有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主体,一直是由区农业局管理。

  四是执法检查中发现,药山办事处有五个村居至今没有吃上自来水。由于各方面原因,这几个村居成为我区黄河以南地区唯一没有通上自来水的村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前吃的地下水受到污染,水质恶化,情况日益严重,给当地百姓的身体和生活带来了不安全隐患。这五个村居的常驻人口在5000人左右,加上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总人数约万余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水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水法的颁布实施,对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加大对水法及相关条例和水常识的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水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水意识,将水法的学习宣传推向深入。进一步深化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使水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内水事调查研究,妥善协调解决好因水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水事矛盾纠纷。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水政执法监督,重点查处河道内违章建筑、违法取水等违法活动,以维护水法的权威和尊严。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滩涂开发等水事活动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落实执法装备,规范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管理经验,将先进的水利设施建设的新工艺新方法在我区加以推广和应用。完善黄河北地区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引黄灌区改造和齐济河、大寺河等排水河道的治理,以改善黄河北地区的灌溉和排涝条件。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议理顺区水政监察大队管理体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畴,同时把水政监察大队所收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力度。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尽快完成我区引黄灌溉管理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水利政策制度,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尽快解决药山地区五个村居吃水难的问题,想方设法为他们通上自来水,让当地百姓早日吃上干净的自来水。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