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7-07-02 来源: 人大办关于天桥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6月27日在天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天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建良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和宝贵意见,这是对政府工作的极大关心、支持和促进。这些建议和意见在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帮助、指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均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从反馈情况看,代表们给予了较高评价。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意见29件,其中,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12件,财政经济方面的2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件,劳动保障与民政方面的2件,公共治安方面的3件,其他方面的1件,另外7件超出本级政府职权范围的,已转至市有关部门。属于本级政府办理的22件建议、意见,共涉及11个部门和单位。到目前为止,已经解决的11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7件,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4件。据统计,建议、意见的面复率达到100%,代表对答复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办理工作主要措施
今年,区政府在总结往年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改进作风,务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区人代会后,王建军区长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政府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让广大群众满意。”各位副区长就分管面的建议、意见逐件进行了批阅,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办理意见。区政府各承办单位均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从主要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真抓实干,使全区上下形成了整体合力,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严格程序,落实制度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区政府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在登记、交办、督办、审核、归档、复查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会议期间答复、跟踪落实办理、二次答复、联系网络等制度,将全区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各承办单位也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制定办理工作制度。如区教育局 “三个一制度”,即一件建议、意见一个主办科室;一个问题一个落实措施;一件建议、意见一个圆满的办理结果。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根据建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列入工作计划,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区建委、财政、环卫、民政、卫生等单位均建立了相关的办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过程,使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成效显著。
(三)加强监督,规范办理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是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因此,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区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地采用电话催办、现场督办和会议督办等形式,检查办理工作进度,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对不符合办理程序或要求的答复,及时对承办单位进行指导;对办理不及时、应付敷衍的予以批评,并要求承办单位在重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落实、重新答复,直至代表满意。同时,积极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和代表的联系,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办理工作,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效率。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推动了全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具体办理情况
(一)已经解决的11件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
4件。李万芹、杨希安代表提出的“取缔西泺河与水屯北路交叉口违法占道经营的建议”,经调查,位于西泺河与水屯北路交叉口违法占道经营的为一商亭,所有人张忠,该商亭建于1988年,是柳云村集体企业占用当事人菜地,作为补偿,同意其在现藏石路与西泺河交汇口处建一商亭。当时藏石路尚未拓宽,该商亭并不影响交通。藏石路与西泺河路拓宽后,因拆迁安置等问题,该商亭一直未拆除。了解原因后,执法人员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一方面积极与柳云居委会进行协调,经过执法人员的“人性化”执法,最终当事人与居委会意见达成一致。3月28日,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该商亭,道路恢复畅通。王丽霞、高秀兰代表提出的“关于为万盛街公厕安装照明灯的建议”,区环卫局在进行实地调查后,积极克服困难,对该地区6处公厕安装了照明灯,解决了附近群众夜晚如厕难问题。杨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无影山东路南段东侧设置果皮箱的建议”,区环卫局经过实地调查,在该地段设置了9个果皮箱,有效地改善了该地段的环境卫生。万征代表提出的“解决占道经营的建议”,区执法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在“控面”、“整点”、“守控”、“创建”上下工夫。“控面”即对主干道、重点场所等严控区,实行机动车巡查,专人定点守侯。“整点”即对重点部位、重要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实行24小时全天候管理。“守控”即坚持整治与守控相结合,合理调整执法力量,错时执法,对整治后的路段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创建”即开展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路(社区)”活动,联合社区进一步强化街巷道路管理,取缔居民生活区内的违章占道和店外经营。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公共治安方面的2件。
杨阳代表提出的“堤口路地区治安有待提高的建议”和胡宝贵、魏洪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药山街道治安巡防力度的建议”。区公安分局针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尤其是“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专门开展了严打专项行动,召开严打“两抢一盗”犯罪研讨会,制定全面具体的工作方案,通过广宣传、强巡逻、设堵截、搞清查、严控制、兑奖惩等做法,形成了全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良好局面,使全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民政方面的2件。胡
宝贵、魏洪钢代表和葛国庆代表均提出“关于村改居后社区居民低保纳入市区居民低保范围的建议”。对于村改居后居民低保问题,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为解决这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区政府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大量前期调研,制定出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按照低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分两个层次将这部分困难群众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首先将孤寡老人家庭、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其次将其余生活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居民纳入低保。该方案已于今年4月实施,使沿黄三个街道办事处农转非后社会低保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于财政方面的1件。
周吉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干部工资待遇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干部后顾之忧的建议”。近年来,区政府为黄河北地区的发展,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8月22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村干部补助问题,决定从原工资基础上,自2006年8月份起,每村每月增加村干部补助500元,由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从2007年起列入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006年8—12月份区财政补助村干部工资31.25万元,2007年起已列入专项补助,通过体制结算解决。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新农村建设方面的1
件。周吉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建设好新农村的建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区自去年新农村建设开局以来,区政府不断加大对黄河北地区的投入,解决了一大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的意见》,这十项重点工作涉及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村镇建设等各个方面。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研究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近期又通过了两镇卫生院上划工作方案,上划后两镇卫生院年经费234.07万元,由区财政按月统一拨付。继续在全区实施区级领导、区直部门和黄河南经济强居帮扶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11件已经解决的建议、意见中,属其他方面的1件。牟
尚高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或政府部门领导人定期与选民会晤的建议”,区政府十分重视。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多方科学论证,并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政策措施符合实际、取得实效。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政府运行机制。同时,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例如区执法局聘请30多位社会监督员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其次,代表建议、意见承办单位坚持面复制度,面对面的与代表和群众沟通,受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7件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目前正在解决的7件建议、意见中,属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5件。高方森、耿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明湖北路、西路建设步伐的建议”。明湖北路、西路作为我区重点工程,在三年前进行了综合改造,道路两侧棚户区因当时政策不配套,拆迁成本高等原因,改造进度缓慢。今年来,棚户区改造问题已引起上级领导的关注,相关部门正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棚户区改造。区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改变我区城市面貌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全市率先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明湖北路、西路沿线角楼庄、馆驿街以及顺河街三角地等片区已列入第一批改造计划。孔凡锡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撤销凤凰山路宠物花卉市场的建议”。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凤凰山路宠物花卉市场原是群众自发形成的已有30年历史的宠物和花卉市场。1998年北园工商所、北园街道办事处、南村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与凤凰山社区居委会协商将该市场迁到凤凰山小区道路上。目前,由于市场经营业户过多,对标山南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辖区执法中队每周六、日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对违章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因该市场经营业户多为下岗职工和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及困难家庭,而且大多数业户有合法经营手续,因此,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凤凰山居委会在附近寻找空闲场地尽快实现退路进厅。姚备战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或重建黄台板桥的建议”。黄台板桥建于80年代,是连接历山北路与小清河北路的主要桥梁,车流量较大。根据建议反映问题,区建委协调济南市公用事业局委托检测单位对该桥进行了专业检测,检测结果该桥不属于危桥,并且,根据全市总体规划,今年将对小清河进行综合治理,届时小清河上所有桥梁将全部重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措施,限制大型车辆通行,减少对桥面的损坏程度。万征、徐师警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济齐路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破损难行的建议”。因北园大街综合改造工程,市政府决定经一路以北道路目前全部停止维护,集中力量建设北园大街,并且,根据北园大街改造工程规划,北园高架路快速公交—北园至黄岗的立交匝道在轧钢厂处向南一直延伸到济齐路,届时,济齐路两侧副道将一并得到整治。于爱民代表提出的“加快小清河综合整治工程,率先启动泺口片区的建议”。小清河综合整治工程各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中,近期,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区指挥部已将沿线土地手续上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复。据了解,小清河综合整治有望今年开工。
目前正在解决的7件建议、意见中,属教育方面的1件。葛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社区所管学校教育纳入区教育局直管的建议”。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积极贯彻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投入。2004年区政府将办镇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统一发放。2006年3月又印发了《天桥区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济天政发[2006]10号),规定从2006年1月起将我区街办、镇办教育部门全部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今年4月份召开的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两镇三办教师公费医疗纳入区级管理,解除了教师的后顾之忧。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力度,以尽快彻底实现全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目前正在解决的7件建议、意见中,属社会治安方面的1件。高秀兰、王丽霞代表提出的“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定期收养流浪狗的建议”。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的群众越来越多,因狗扰民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也日益增多。为此,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用集中清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非法养犬户进行处理,同时,区公安分局正在积极筹备建立犬类留检所,将按要求收容和处理弃犬、无主犬、伤人犬和没收(暂扣)的犬只,对健康的弃犬、无主犬,向社会公告准予领养,避免流浪犬无故伤人,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三)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4件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胡宝贵、魏洪钢代表提出的“关于小清河沿线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建议”。根据济政机发[1996]136号文件《关于小清河干流治理工程济南段用地、拆迁的意见》,小清河沿线拆迁补偿由市里拨付到区,由所在区政府统一安排,分类补偿。由于上级补偿费用至今未能全部到位,导致部分村居补偿款未全额支付。区政府正在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关于旧村改造问题,各村可按照济发[2005]20号《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区旧村(居)改造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程序办理符合规划的旧村改造相关手续即可。
于爱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城中村'困难老人纳入农村医疗保险待遇的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酬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根据鲁政办发[2007]1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已经实行户籍改革的地方,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农村户口人员。各地要严格审核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身份,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对超范围的人员,财政一律不予补助”。按照文件精神,泺口居委会居民已不属农村户籍人员,故不能参加目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葛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社区所管环卫纳入区环卫局直管的建议”。对于2001年区划调整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城市管理、环境卫生、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等都未列入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区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一直以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目前北园、泺口、药山辖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仍未纳入城市化,这种情况在我市其它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此,区政府将继续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解决。
牟尚高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堤口办事处所辖部分区域尽快实行旧城改造的建议”。堤口街道办事处所辖堤口回民小区属于“城中村”,由于多方面原因,未被市政府列入此次全市棚户区三年改造计划。铁路宿舍小区因产权归属济南市铁路局,区政府无改造权限,只能积极与济南铁路局进行协调。目前情况下,区政府责成堤口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周边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转交市直部门办理的7件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今年收到29件建议、意见中,有7件超出了本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区政府办公室已全部转交市有关部门,并及时向各位代表作了书面说明。通过区政府办公室的积极协调,截止目前,7件建议中的“关于在北园水屯北路与西泺河交叉路口增设交通安全灯设施的建议”以及“关于解决小清河北路交通堵塞的建议”已经得到落实,代表和周边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四、下一步打算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对改进政府工作,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认真抓好办理工作,一是做好复查、落实,以提高办理实效和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满意率为标准,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建议、意见的办理结果进行一次复查,特别是对那些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继续抓好落实,并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将办理工作的新进展采取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代表做出二次答复。二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理水平。今年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迟缓、效率不高;有的部门由于办理人员变动,存在办理业务不熟,答复不够规范等现象,对此,区政府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表示忠心的感谢。同时,恳请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继续关心、检查、指导我们的办理工作,使办理工作做的更好。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主任、委员批评指正。